13 部门联合调整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田宁
2019-12-28 09:57

12月28日消息,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13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扩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调整了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最新清单纳入了部分近年来消费需求比较旺盛的商品,增加了冷冻水产品、酒类等92个税目商品。并且,清单还对清单备注和尾注中的监管要求进行了规范。

同时,去年发布的《财政部等13个部门关于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18年第157号)》里所附的清单也将废止。

据《电商报》了解,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近年来一直在扩大。2018年的清单也新增了葡萄汽酒、麦芽酿造的啤酒、健身器材等63个税目商品,并根据税则税目调整情况,对前两批清单进行了技术性调整和更新,调整后的清单共1321个税目。

另附公告原文:

关于调整扩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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