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通运输局:鼓励共享单车企业实施免押金
田宁
2019-11-05 10:42
11月5日消息,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昨日表示,《成都市关于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对企业运营、车辆维护、押金安全、诚信管理等多方面做出规定。
该意见鼓励企业推行免押金、实时退还押金等方式提供服务,如果企业要收取押金、预付资金,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资金由银行存管,并公示押金与预付资金退还时限,及时退还用户资金。
该意见还规定,企业在开始提供租赁服务前30日,应按要求将相关数据信息完整接入市级监管与服务信息平台,并安排专人实时更新维护;并且车辆运营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据《电商报》了解,东莞也在5月开始实施《东莞市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企业须设立押金专用账户,预付资金专用账户,确保用户押金安全并按照约定及时退还押金。同时该意见还指出,东莞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另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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