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2020年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刘峰
2021-03-18 10:36
3月18日消息,昨日晚间,顺丰控股发布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显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同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此外,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顺丰控股表示,公司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单元包括:公司总部、产业园运营中心、顺丰航空、顺丰科技、速运事业群、快运事业部、冷运事业部、医药事业部、国际事业部、同城公司、顺丰DHL等。
该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9%,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9%。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则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信息系统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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