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股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云合
2021-04-12 09:44
4月12日消息,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达股份或公司)近日发布第七届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公司内部事务管理系统以公告方式发布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通知》,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8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现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公告显示,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公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司章程》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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