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娅”诉“薇娅严选”一审胜诉:被告被判登报道歉、赔偿超40万
刘峰
2021-04-22 09:35
4月22日消息,据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披露,引发热议的“薇娅”诉“薇娅严选”不正当竞争案一审昨日在滨江知识产权大厦二楼巡回审判庭落下帷幕。
今年3月26日,该起案件在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滨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薇娅、谦寻公司对艺名“薇娅”的大量、持续使用及宣传,在直播销售及互联网领域内,消费者已经将“薇娅”艺名与薇娅建立了紧密的市场联系,具有极高的知名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姓名(包括艺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薇娅严选”未经薇娅许可,擅自使用薇娅姓名,使公众误认为该公司与薇娅存在特定联系的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昨日,滨江法院依法判处被告薇娅严选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含有“薇娅”字样的企业字号并变更公司名称登记;立即停止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薇娅”字样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在其运营的抖音账号中昵称、头像、个人简介中使用“薇娅”字样);在《南方都市报》刊登声明,公开向原告薇娅赔礼道歉,为原告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00元及原告为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1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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