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股东上海圆鼎拟减持不超1969.26万股
王小孟
2021-07-08 09:51
7月8日消息,圆通速递发布公告,股东上海圆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圆鼎”)出于有限合伙人资金筹划考虑,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届满之日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692,600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62%(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或“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圆鼎持有圆通速递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692,600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0.62%。
上海圆鼎原名为平潭圆鼎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6年9 月通过认购公司2016 年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中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之股份,成为公司特定股东。其主要由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构成,因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喻会蛟为其普通合伙人组成人员,因此其与喻会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减持计划系上海圆鼎出于有限合伙人资金筹划考虑自主决定。减持期间内,上海圆鼎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上海圆鼎就认购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中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之新增股份做出如下承诺:
在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如前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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