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卖在线”已接入35万骑手数据 处理劳动纠纷超2000件

刘峰
2021-09-02 15:01

9月2日消息,据报道,今日,浙江省公布“外卖在线”上线近2个月来的实践成效。数据显示,接入35.3万名外卖骑手的数据,核对骑手参保数23.6条,处理劳动纠纷2371件,反馈平台交通事故数据1.67万条,交通违法环比下降11.9%

format-jpg

据了解,“外卖在线”系统贯通平台、商家、厨房、配送、骑手、办案管理等场景,实现从后厨到餐桌、从加工到配送、从线上到线下、从商家到骑手的全链条闭环管理,7月6日上线至今已完成29.3万家外卖商家的主体信息核验,在美团、饿了么两家平台开辟“阳光专区”,接入商家“阳光厨房”8.9万户,推动6.4万商家启用“食安封签”。

同时,“外卖在线”系统针对骑手交通事故频发,系统运用大数据分析,从天气、拥堵、时间、负重等多维度构建“合理时间区间”算法模型,其科学性在运用中得到印证,骑手的交通违法次数环比下降11.9%。

format-jpg

据了解,针对去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有关加强外卖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提案,市场监管总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多次约谈美团、饿了么等平台,要求平台“落实五个责任,做到五个确保”:落实审查责任,确保入网商家具有实体经营门店;落实监督责任,确保线上线下餐饮服务同标同质;落实配送责任,确保配送环节餐食不受污染;落实维权责任,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落实管理责任,确保有专门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format-jpg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近日发布的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从多个方面介绍了截至今年6月我国互联网络发展的各项情况,其中,关于外卖行业,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我国网上外卖用户规模达4.69亿,较2020年12月增长4976万,占网民整体的46.4%。

1、该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电商报观点或立场,文章为作者本人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2、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相关阅读
8月30日消息,据“浙江发布”消息,在昨日下午举行的浙江省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成果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章根明重点介绍了7月6日上线的“浙江外卖在线”。据介绍,“浙江外卖在线”是全国互联网监管领域具有开创性的重大集成创新,推进外卖平台协同治理、“后厨阳光化”、网络餐饮全链条管理、配送管理、消费安全、骑手交通安全管控、骑手权益保障等7个方面体制机制创新。
7月7日消息,日前 ,浙江省举办网络餐饮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推进会,同时,“浙江外卖在线”正式上线 。“浙江外卖在线”试运行以来,已完成网络订餐平台上29.3万商家的主体信息核验,接入了33.9万外卖骑手数据。下一步,浙江省将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价机制,开展网络餐饮评价指数研究,实时显示网络餐饮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外卖骑手”综合评价情况。
10月11日消息,截至发稿,美团港股大涨8.20%,报277.0港元,总市值为1.70万亿港元。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美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并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8亿元3%的罚款,计34.42亿元。美团对此回应称,诚恳接受,坚决落实,将全面深入自查整改,杜绝“二选一”。
10月11日消息,今日港股收盘,恒生指数涨1.96%,恒生科技指数涨3.17%。个股中,阿里巴巴涨7.91%,百度涨6.41%,京东涨5.20%,腾讯涨2.95%。美团暴涨8.36%,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对美团在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4.42亿元人民币。该罚款数额相当于美团去年在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8亿元人民币的3%。
11月19日消息,近日,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行政约谈会,约谈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外卖平台在如皋地区的负责人,要求其在7天内全部整改到位,履行好平台主体责任。截至目前,相关网络平台已下架如皋地区不符合网络经营条件的商户16家。此外,整改后的第三方平台已在商家首页增加“查看食品安全档案”一栏,消费者可查看入网商家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月6日消息,今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餐饮服务单位防控指引》,适用于饭店、餐厅等餐饮服务单位及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根据《指引》,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送餐人员需每日早晚测量体温;送餐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每日对送餐容器进行消毒;送餐人员在取餐、送餐时,应采取不接触的方式等。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郑学林表示,司法解释第18条规定,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未依法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有权主张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经营者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承担连带责任。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就网络餐饮服务商品安全问题召开约谈会,集体约谈美团、饿了么、滴滴外卖三家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四川片区负责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