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就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拾枫
2021-10-27 16:15
10月27日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日前发布公告称,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起草了《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
据介绍,互联网诊疗是指由医疗机构根据《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开展的互联网诊疗活动。
《意见稿》明确,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处方管理办法》等处方管理规定,加强药品管理,禁止统方、补方等问题发生。医疗卫生人员的个人收入不得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相挂钩。
医疗机构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药品配送的,相关协议、处方流转信息应当可追溯,并向省级监管平台开放数据接口。
《意见稿》提出,互联网诊疗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当在网上进行公示,方便患者查询。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不得违规转介患者、指定地点购买药品耗材等。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在省级监管平台中设定互联网诊疗合理性判定规则,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实施分析和监管。
据了解,此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医疗资源处副处长高勇介绍称,全国互联网医院在2018年12月时只有100多家,到2020年12月已发展至1100余家,2021年上半年又新增约500家。
另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所长叶全富透露,根据该研究所的调研统计,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44家委属(管)医院互联网诊疗人次数比2019年同期增长了17倍,第三方平台互联网诊疗咨询量增长了20多倍。
值得一提的是,腾讯、国美、京东等公司都已成立了互联网医院公司。9月以来,京东更是先后成立了3家新的互联网医院公司,分别是成都京东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山东京东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天津京东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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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枫
抽丝剥茧,瀚自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