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将通过支付宝发放300万元电子消费券
宋妤
2022-02-10 16:39
2月10日消息,据咸阳新闻网消息,近日,编辑从咸阳市商务局了解到,2月15日上午10时有关部门将在咸阳主城区限额以上零售餐饮企业集中投放共计300万元电子消费券。本次活动依托支付宝App平台,建立促消费资金池,政府发放电子消费体验券。
具体来看,消费者可在手机支付宝APP平台搜索“咸阳消费”,活动页面显示20元和50元两种消费券,消费者仅限领取1张,先到先得、领完即止。领券后,消费者可持电子消费券在指定的零售、餐饮企业进行不限品类消费,通过收银台或MPOS核销,单笔消费满100元(含)以上可使用20元券1张或满200元(含)以上可使用50元券1张。
值得注意的是,该消费券的最终核销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据了解,为刺激消费,近段时间以来,全国多地都开展了消费券发放活动。以太原为例,1月29日至4月30日,太原市将投入1.2亿元,面向该市常住人口及在并工作学习、观光旅游人员,发放“晋情消费·悦享生活”消费券,同时对新购汽车给予补贴。消费者获得的数字消费券,通过“云闪付”支付,在符合条件的实体和线上商家消费可享受相应的减免优惠。
据介绍,本次活动共设置零售通用券、家电家居券、餐饮住宿券和线上通用券4类7种数字消费券,活动分13轮进行,历时92天。首轮发券日期为1月29日,末轮发券日期为4月23日。各轮投放时间为每周六上午10时,票券有效期7天(最后一轮为8天),次周的周五晚上10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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