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股份豁免公司实控人、董事、高管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
7月5日消息,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股份、公司或发行人)今日发布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2022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议案》和《关于豁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议案》,同意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崔维星先生,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崔维刚先生,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汤先保先生,副总经理黄华波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
公告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崔维星先生本次申请豁免的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内容为:“本人将根据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适当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但不会因转让发行人股票影响本人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如本人拟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均不超过目前持有发行人总股份数的10%。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的下限相应调整。如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书面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崔维刚先生本次申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内容为:“自德邦股份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的锁定期结束,即在上述锁定期结束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控股)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发行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德邦控股的股份。有关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而终止履行。”
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汤先保先生及副总经理黄华波先生本次申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内容为:“自德邦股份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的锁定期结束,即在上述锁定期结束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德邦控股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发行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德邦控股的股份。”
2022年3月1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宿迁京东卓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合计受让德邦控股99.9870%股份并实现对德邦控股的控制,从而间接控制德邦控股所持有的德邦股份66.4965%股份。本次申请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豁免事项仅是为了积极推动加快完成上述股份转让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本次申请豁免事项经过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承诺相关方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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