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提升供应商入驻832平台效率
12月7日消息,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依托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以下简称“832平台”)深入推进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
“832平台”是在上述四部门指导下,由中国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建设和运营的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于2020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截至今年10月31日,该平台累计销售额突破300亿元,助推832个脱贫县的近300万农户巩固脱贫成果。
据了解,《通知》对“832平台”的供应商入驻明确了简化审核流程;进一步完善了平台的价格监测、质量监督和用户评价机制;同时对平台下一步服务能力提升提出了明确要求;鼓励承担帮扶任务的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通知》提出,脱贫县建立“主体自愿申请、县级部门推荐、平台审核入驻”的“832平台”供应商审核推荐机制。供应商通过“832平台”供应商审核推荐管理系统,在线提交入驻申请,按要求填写市场主体信息、产品信息。脱贫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建立“832平台”供应商审核推荐机制。供应商提交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推荐工作。“832平台”按照网络销售平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县级部门推荐供应商相关信息的审核。
《通知》提出,脱贫县县级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加强供应商和产品动态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对供应商在“832平台”所售产品质量、售价、产地真实性、销量等方面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供应商督促其整改,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取消其供应商资格。“832平台”依法制定并公开平台交易规则和服务协议。建立完善价格监测、质量监督和用户评价机制,对存在价格虚高、产品质量不合格问题的供应商采取约谈、下架产品等措施,并向有关县级部门报告。
《通知》提出,“832平台”丰富农副产品展示维度,对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脱贫县特色产业规划确定的主导产业相关产品优先展示。围绕供应商需求,拓展运营培训、包装设计、仓储物流、品牌推广等市场化增值服务,推动脱贫地区产业升级发展。
《通知》提出,鼓励承担帮扶任务的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各单位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情况纳入本单位消费帮扶工作成效评价。文件抄送有关中央企业、中央金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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