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狗打车:附属公司与北京五八悠享订立物业租赁协议
3月2日消息,快狗打车董事会宣布,于2023年3月1日,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天津五八科技(作为承租人)与58Daojia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北京五八悠享(作为出租人)就租赁物业订立物业租赁协议,期限为2023年3月1日至2026年1月15日。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快狗打车集团应于其合并财务报表中将物业租赁协议项下的物业租赁确认为使用权资产。
快狗打车指出,截至本公告日期,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北京五八悠享为58Daojia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之一及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北京五八悠享为58Daojia的联系人,因此亦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物业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一次性关连交易。
由于物业租赁协议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参考使用权资产价值约为人民币14,414,807元计算)超过0.1%,但低于5%,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该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通函及股东批准的规定。
截取自快狗打车《关联交易 物业租赁协议》
公告称,物业将由快狗打车用作办公场地。订立物业租赁协议可为该集团提供必要办公室及物业,以进行日常业务营运,亦将令集团能够获取一项长期物业作办公用途。物业租赁协议的条款(包括集团应付的租金)乃双方经参考(i)物业的位置;(ii)在类似位置具类似规模的物业的可得性;及(iii)物业所在区域的可资比较物业的市场租金后公平磋商达成。
鉴于上述原因,董事(包括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但不包括陈先生及何先生)认为,物业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乃于本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且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鉴于执行董事陈先生亦为58Daojia及北京五八悠享的董事,及执行董事何先生亦持有58Daojia的股权,他们各自已就批准物业租赁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相关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除所披露者外及截至本公告日期,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深知、尽悉及确信,概无其他董事于物业租赁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中拥有任何重大权益。
据介绍,58Daojia为一家于2015年1月26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业务。截至本公告日期,58Daojia为快狗打车公司的控股股东之一,并持有后者公司约41.65%的股权。截至本公告日期,姚劲波通过其受控制实体持有58Daojia的30%或以上投票权。
北京五八悠享股权穿透图,来源:天眼查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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