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云科技: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25,824,684股
3月7日消息,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云科技、公司或发行人)今日发布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新增24,824,684股股份已于2023年3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共2家,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告显示,本次发行之前,公司股本为401,000,000股;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24,824,68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增加至425,824,684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谭光华先生。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2年12月15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的80%,即发行底价为7.06元/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13元/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6,999,996.9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137,480.8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1,862,516.08元。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2名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天眼查资料显示,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领先的电商软件服务提供商,互联网软件技术创新型企业。以帮助电商更简单、更高效做生意为使命,因而专注致力于互联网电商的软件服务,为数以千万计的电商用户提供从管理、交易、营销、客户服务等各场景的高效软件。
2、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