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股份将于3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月17日消息,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股份或公司)日前发布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的日期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14点30分。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自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3月31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公告显示,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陈岩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德邦股份表示,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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