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五一大放价”活动放价惊喜券报名规则发布并生效

云合
2023-04-18 01:30

4月18日消息,京东近日发布“五一大放价”活动放价惊喜券报名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规则显示,放价惊喜券是本次京东“五一大放价”大促活动的重点玩法之一,支持与限品类东券、店铺东券、全品类东券等叠加使用,重点激励全品类商家参与,活动期间(2023年4月24日20:00:00-5月5日23:59:59)商家的同一款商品可全程参与,积极报名的商品有机会在推荐、搜索、商详、购物车、凑单页及会场等公域场景获得流量支持。

format-jpg

发放时间(即消费者可领取时间):第1波次为2023年4月24日20:00:00-2023年4月28日23:59:59,第2波次为2023年4月29日00:00:00-2023年5月5日23:59:59。使用时间(即消费者可使用时间):第1波次为2023年4月24日20:00:00-2023年4月28日23:59:59,第2波次为2023年4月29日00:00:00-2023年5月5日23:59:59。

报名要求:参与放价惊喜券活动的商家需满足店铺星级≥4星的基础要求及《2023年京东开放平台“五一大放价”活动总则》中的活动参与要求。报名时间:第1波次为2023年4月17日10:00:00-2023年4月19日23:59:59,第2波次为2023年4月17日10:00:00-2023年4月24日23:59:59。

放价惊喜券支持与限品类东券、店铺东券、全品类东券等叠加使用,也可与满减、满折等其他活动形式叠加。例如:假设商品金额200元,参与放价惊喜券满200元减20元、店铺东券满200元减20元优惠活动,则购买1件该商品最终的到手价格为200-20-20=160元。

format-jpg

商家提报时需注意让利幅度,避免产生价格门风险,具体商品优惠叠加情况以消费者下单支付时的实际交易流程为准。

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约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约定的,京东有权酌情处理。但京东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京东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京东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1、该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电商报观点或立场,文章为作者本人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2、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相关阅读
12月27日消息,根据京东方面的规则调整,日前,京东在《京东开放平台售后服务管理规则》中,新增了退款不退货执行标准,这一规则将于12月29日生效;同时,《京东开放平台交易纠纷处理总则》还新增了支持用户仅退款的内容,这一调整已于今日生效。
为提高商品短标题的整体内容质量,维护京东开放平台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京东规则,制订本规范。
本次主要修订第二章卡券商品经营规范中的第二节交易管理:第十条:严禁出现与实物介绍宣传不符的信息及“概不退款、补办、最终解释权归**所属”等内容,严禁通过类目乱挂等形式刻意规避京东规则或治理措施。
为规范商品基本信息页面展示的全面性,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消费者的购买体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京东规则等,特制订本规范。
京东联盟推广规则发布
618促即将来临,一份《京东联盟规则大厅》帮助商家详细说明推广规则
京东新增《京东开放平台送货上门服务规则》,同时将原《京东开放平台送货上门服务规则》 更名为《京东开放平台送货上门服务规则(家具、家装建材)》。
2月15日消息,京东今日发布试用活动管理规则修订公告 。公告显示,为保障参与京东试用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京东试用活动的正常运营秩序,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以及《京东开放平台规则总则》等相关协议和规则,制定本规则。适用范围为商家在京东开放平台创建的所有试用活动。公告称,在试用品领取期间,不得下试用品或将商品设置为无货。消费者已领取试用品产生订单的,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可取消订单。
本次修订后的规则新增咨询服务环节指标及应用等、咚咚咨询服务标准、商家咨询服务违规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