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股份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崔维星收到警示函

2022-09-09 11: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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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消息,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9月8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称,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2]141号)《关于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崔维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崔维星作为一致行动人,未在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到公司股份5%时停止交易,且未按照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监局依法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崔维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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