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消息,《电商报》获悉,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与阿里巴巴(北京)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软件”)签订了影视剧售卖合同,累计金额为5.58亿元(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