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明确网络购物等常见类型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
2021-03-22 15:10:36
分享
3月22日消息,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明确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该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据悉,《规定》明确了求职招聘、网络约车、网络支付、网络购物、邮件快件寄递、即时通信、地图导航等39类常见类型App的必要个人信息范围。
更加详细情况,请关注本站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