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茶申请“小男孩”图形商标二审被驳回

2021-06-11 11: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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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消息,据天眼查信息显示,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于6月11日公开深圳美西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案号(2021)京行终2041号,审理法院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判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书显示,诉争商标为美西西公司(喜茶关联公司)申请的第32082818号“小男孩”图形商标,引证商标分别为孙剑峰、金玉英申请的多个图形商标,上述商标的指定使用商品均为第32类啤酒饮料。一审法院认为,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三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驳回美西西公司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认为,诉争商标标志与引证商标二、三的标志在构图、颜色、整体结构等方面相近,构成近似标志,对美西西公司的相关上诉主张,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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