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将禁止向12岁以下儿童提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
2022-01-14 10: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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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消息,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起草了《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经营服务规范方面,《管理办法》提出,经营者应当对使用人施行实名制注册登记管理,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此外还明确,向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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