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试点网络货运平台代开发票

2022-08-09 17: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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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消息,近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有关单位联合印发了《安徽省促进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提出将在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展网络货运平台代开发票试点,对符合条件的货运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其纳税人可享受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及每月15万元增值税起征点等政策。根据《措施》,安徽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税收支持政策、完善金融信贷支持,对新获批的5A级网络货运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货运司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由货运司机按规定自行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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