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花房集团宣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年度综合末期业绩。
  2. 花房集团已向联交所递交复牌建议书,以证明公司已达成复牌指引所载有关恢复公司股份买卖的条件。
  3. 12月9日消息,花房集团公布配发结果,公司拟发行4600万股,其中香港公开发售占30%,国际发售占70%,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其中,香港公开发售项下初步提呈发售的香港发售股份已获非常大幅超额认购,超购约32.44倍。香港公开发售项下发售股份的最终数目为1380万股股份,相当于全球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总数的30%,并已分配予4100名香港公开发售项下的获接纳申请人,其中3397名已获分配一手发售股份。
  4. 12月12日消息,花房集团首日挂牌,公告显示,公司发行4600万股股份,每股定价2.8港元,每手1000股,所得款项净额约7240万港元。截至发稿,涨17.5%,报3.29港元,成交额2444.74万港元。
  5. 由于国际发售项下的股份并无超额分配,故联席全球协调人及整体协调人并无行使超额配股权,且稳定价格经办人、其联属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稳定价格期间并无就全球发售进行招股章程所述的稳定价格行动。超额配股权已于2023年1月4日(星期三)失效。紧随稳定价格期间结束后,公司将继续遵守上市规则第8.08条项下的公众持股量规定,据此,无论何时,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至少25%须始终由公众人士持有。
  6. 3月23日消息,直播平台运营商花房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董事会近日发布通告,定于2023年3月30日 举行董事会会议,藉以考虑及通过集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全年业绩。截至2023年3月20日,花房集团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于丹,非执行董事周鸿祎、陈胜敏及赵丹;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陈伟、李冰及钱爱民。
  7. 销售成本由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33.8亿元增加12.5%至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38.0亿元,乃主要由于主播成本增加。作为收益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主播成本由2021年的约人民币30.8亿元增加14.1%至2022年的约人民币35.2亿元。
  8. 5月25日消息,花房集团发布公告,焦阳因有意投放更多时间处理他的其他事业发展,已辞任公司的联席公司秘书及副总裁职务,自2023年5月25日起生效。焦阳辞任后,公司另一名联席公司秘书赖天恩,作为具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28条规定的公司秘书资格及经验的人士,将留任并担任公司唯一公司秘书。
  9. 8月21日消息,花房集团提述公司日期为2023年8月3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辞任公司核数师职务。董事会宣布,经审核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已决议委任中审众环(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新任核数师,自2023年8月17日起生效,以填补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于2023年8月3日辞任后的临时空缺,任期直至公司下一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
  10. 由于核数师需要额外时间落实2022年经审核年度业绩的若干资料,尚未公布财务业绩将获进一步延迟。刊发尚未公布财务业绩须视乎独立调查的进度及结果而定。根据与核数师的沟通及核数工作的最新进展,尚未公布财务业绩的核数预计将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此外,公司股份继续停牌。
  11. 3月22日消息,花房集团近日发布盈利预告。公告显示,基于集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理账目的初步审阅,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花房集团预期录得净亏损介乎人民币7.572亿元至人民币8.369亿元,而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则为净利润人民币2.317亿元。花房集团预期于2024年3月31日或之前刊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业绩。
  12. 3月28日消息,花房集团宣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年度综合末期业绩。2023年,该公司收益约为人民币26.0亿元,同比减少49.6%。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净亏损约为人民币7.971亿元。
  13. 4月2日消息,花房集团发布公告称,自2023年4月3日股份暂停买卖以来及直至本公告日期,集团继续通过实施其业务策略经营其业务,用户可照常访问及使用集团营运的直播及音视频社交网络产品。董事会认为,鉴于本集团于开展其业务时拥有充足的营运水平,公司一直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公司已向联交所递交复牌建议书,以证明公司已达成复牌指引所载有关恢复公司股份买卖的条件。
  14. 5月10日消息,花房集团发布公告,除公司日期为2023年6月23日的公告所载由联交所提供的复牌指引外,公司于2024年5月6日接获联交所的函件,据此,联交所就公司股份恢复买卖施加一项新增复牌指引。此外,由于未按时刊发2022年经审核年度业绩,应公司之要求,公司股份已自2023年4月3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以待联交所确认公司达成复牌指引。
  15. 8月20日消息,花房集团发布公告,预期集团于相关期间 将取得公司拥有人应占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较2023年同期公司拥有人应占净亏损约人民币6.89亿元转亏为盈。
  16. 8月27日消息,花房集团发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该集团期内取得收益9.65亿元,同比减少40.64%;股东应占溢利3448.9万元,上年同期股东应占亏损6.89亿元,同比扭亏为盈;每股基本盈利0.03元。
  17. 10月31日消息,花房集团发布公告,于2024年10月30日因购股权获行使而发行合计5070.29万股。
  18. 12月1日消息,花房集团近日在港交所公告称,公司接获联交所发出日期为2024年11月29日的函件,通知公司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于2024年11月28日对公司的恢复买卖及上市地位进行审议,且上市委员会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条取消公司的上市地位,此乃由于公司未能于2024年10月2日前达成联交所所载之全部复牌指引及恢复其股份买卖。
  19. 12月11日消息,花房集团发布公告,上市委员会于2024年11月28日对公司的恢复买卖及上市地位进行审议,且上市委员会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条取消公司的上市地位,此乃由于公司未能于2024年10月2日前达成联交所所载的全部复牌指引及恢复其股份买卖。公司已决定不申请复核上市委员会所作的该决定。因此,股份的最后上市日期将为2024年12月13日,而股份的上市地位将自2024年12月16日上午9时正起取消。
  20. 12月11日消息,花房集团公告,由于公司股份的上市地位将自2024年12月16日上午9时正起取消,其后公司将不再受上市规则第3.28条有关委任公司秘书的规定所规限,故赖天恩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05条辞任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自2024年12月16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