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破获 3.2 亿元走私奢侈品大案
10月28日消息,《电商报》获悉,近日,广东深圳海关联合上海海关和地方公安部门摧毁一个以海外代购为名,疯狂走私世界名牌服饰、箱包、手表等奢侈品的犯罪团伙,现场查获各类货物3000多件,初步查证,该团伙先后走私奢侈品案值达3.2亿元人民币。
据介绍,嫌疑人的行李箱通过X光机进行检查时,海关人员发现图像异常,随即,对其进行开箱检查,发现里面有高档的服装、高档挎包,还有花胶、鲍鱼、高丽参等高档食品,还有燕窝。
但该名嫌疑人无法提供购买这些物品的相关票据,加之其出入境记录存在异常情况。海关人员将其移交缉私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审查获知,两名嫌疑人是受人雇用,专门以蚂蚁搬家的方式,向境内携带走私高档商品的“水客”。
海关缉私人员通过对嫌疑人周某、冯某微信等相关信息分析研判发现,她们走私入境的货物最终都流向了上海,货主是刘某、沈某夫妇。据悉,刘某、沈某是以成立的优某公司为依托,在国内通过微信以代购的名义,收揽客户的奢侈品订单后,安排人员在意大利、美国等地采购这些商品,再将其运到公司在香港的仓库。
海关缉私部门掌握的证据显示,以刘某、沈某夫妇为首的走私团伙从2016年至案发时,走私奢侈品案值高达3.2亿元人民币,通过走私将国家应收税款化为己有,偷逃税款数千万元。
对此,海关缉私人员提醒在境外为别人代购货物者,涉税达到一定数额,就会涉嫌走私违法犯罪,将受到法律制裁。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月1日,《电商法》正式实施,从事个人代购、微商也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依法纳税,违法将面临着最高200万的罚款。
据《电商报》了解,旅客最多可以获得总共8000元(含3000元免税店购物额)的购物免税额度。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另外,旅客在未办理海关进境手续前享有3000元的进境免税店购物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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