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规:外卖员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可被纳入参保对象
周兴
2021-01-07 14:30
1月7日消息,《电商报》获悉,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税务局出台了《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简称《办法》),该文件自2021年4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2年。
上述文件明确提出,新业态从业人员通过互联网平台注册并接单,提供网约车、外卖或者快递等劳务的,其所在平台企业可参照《办法》自愿为未建立劳动关系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其参保人员参照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国家出台实施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政策的,从其规定。
《办法》还指出,鼓励从业单位在为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基础上,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为从业人员提供更好保障。
文件内容显示,在其试行期间,对规定的特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业务单列管理、专项统计和分析评估,可根据评估情况适时调整适用的参保对象范围,可根据其工伤保险费收支情况适时调整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
近年来,快递员、外卖员、网约车司机安全事故频发,广东省此举或能为这些群体提供一定的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在去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领导明确表示,要采取多种手段,维护好快递员、网约工、货车司机等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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