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友支付因违反支付结算相关规定被罚款 53 万元
金江
2021-01-18 13:52
1月18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网站于15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乌银)罚字〔2020〕第1号)显示,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卡友支付)存在违反支付结算相关规定的行为。
2021年1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53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
天眼查资料显示,卡友支付成立于2003年,法定代表人为上官步燕,经营范围包括银行卡收单(详见支付业务许可证),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设计、制作、销售(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系统集成,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自有设备的租赁,银行卡技术咨询与推广、银行卡信息咨询(除经纪)。
《电商报》了解到,该公司前身为中国银联控股子公司,在2009年进行了股份改制。2012年6月28日获得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允许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2015年,上市公司达华智能宣布收购卡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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