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将对商品 sku 价格表达行为进行优化与升级

云合
2021-01-25 09:03

1月25日消息,《电商报》获悉,天猫平台1月22日发布商品发布端优化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近期,平台接到个别商家存在将不同品类的商品堆砌在同一商品sku、设置极高或极低的不合理价格以吸引流量的违规行为反馈。商家上述刻意规避行为对消费者存在误导,严重影响消费者购物体验,并对其他正常进行商品发布的商家存在不良影响。为了优化平台生态,给广大商家和消费者提供更加良好的交易环境,通过事前引导来减少对消费者和其他商家影响的发生,平台将对商品sku价格表达行为进行优化与升级。

公告显示,平台基于天猫全量商品的客观价格信息,测算相应类目商品的常规价格区间和常规价格指标。常规价格区间和常规价格指标将用于商品发布环节的价格校验,对系统校验判断的异常价格设置平台将提前进行发布拦截。

同时,考虑到普遍现象与特殊情况均可能存在,平台将遵循“默认常规,特事特办”原则,提供特殊情况下的商家反馈渠道。若系统测算的常规价格区间和常规价格指标存在不合理的,商家也可以反馈,帮助平台规范违规行为。

本公告于2021年1月22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1年1月29日生效。

1、该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电商报观点或立场,文章为作者本人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2、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相关阅读
12月10日消息,公告称,为了保障手机/平板MID类目商品的信息准确性,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同时提升商家商品发布效率,平台将围绕商品客观属性,对适用范围内的商品发布及维护功能进行升级。该升级调整将于2024年12月16日起对手机/平板MID类目新增及编辑的商品生效。对于在架商品,商家需及时进入商品编辑页匹配标准型号,并保证商品其余信息的准确、一致。针对2025年1月6日起仍旧存在"sku型号与商品型号不一致"的商品,平台将按照发品不符合行业规范,统一做下架处理。
2月15日消息,平台今日发布新增《3C数码服务、家电服务、搬家/搬运服务、家装服务、家政服务、洗护服务类目商品发布规范》的公示通知 。本规则于2022年2月15日公示,将于2022年2月21日正式生效。公告显示,服务商品指买家在线上购买的服务商品,由商家提供上门/取送/远程服务或由买家前往商家线下门店享受服务的商品。承载服务的实物商品指买家在线上购买服务,商家仅可通过邮寄方式交付承载对应服务的实物类商品
公告称,为了更好的促进童装行业发展,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将新增《童装行业商品发布规范》。此次规则变更于2021年4月30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1年5月7日正式生效。公告显示,《童装行业商品发布规范》适用于在一级类目“童装/婴儿装/亲子装”发布商品商家。
公告称,随着业务的发展,为提高平台样品市场的营商环境,保障样品市场良好的试用心智,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可靠的试用商品,拓展更丰富、规范、特色的试用样品,拟新增《样品商品发布规范》。本规范自2021年 3月 1日公示,于2021年3 月8日起正式生效。本次规则变更于2021年2月25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1年3月4日正式生效。隐形眼镜,也叫角膜接触镜,是一种戴在眼球角膜上,用以矫正视力或保护眼睛的镜片。
3月8日消息,《电商报》获悉,国际今日 发布国际商品质量规范行业相关资质公告公告称,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环境,确保国际平台商品品质,国际明确了平台商品发布时应严格按照相关类目发布规范进行发布商品须符合相关资质要求。本规则于2021年3月8日变更公示,于2021年3月15日生效。
1月25日消息,平台发布关于加强对涉及进口冷链的食品类商品发布管理公告商品发布要求方面,产地为中国大陆以外,且储存条件为“冷藏”或“冷冻”的食品,商品详情页须清晰展示以下内容:进口冷链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本公告适用于奶粉/辅食/营养品/零食等一级类目,以及孕妇装/孕产妇用品/营养>>孕产妇奶粉、月子营养、孕产妇营养品
公告称,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国际食品安全的管控,保障平台用户购物体验,现平台将《国际商品发布规范》中对酒类商品效期发布要求进行调整。此次规则变更于2021年4月22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1年4月29日正式生效。其中,乙醇含量10%以上的酒类,可以免除标注保质期。
1月25日消息,平台1月22日发布公告,平台将对商品sku价格表达行为进行优化与升级。公告显示,平台基于全量商品的客观价格信息,测算相应类目商品的常规价格区间和常规价格指标。常规价格区间和常规价格指标将用于商品发布环节的价格校验,对系统校验判断的异常价格设置平台将提前进行发布拦截。同时,考虑到普遍现象与特殊情况均可能存在,平台将遵循“默认常规,特事特办”原则,提供特
公告称,为了更好的规范国际化妆品行业的市场管理,提高消费者对化妆品类商品的购物体验,国际将更新《国际化妆品平台标准》,加强对化妆品行业的管理。本规则于2021年3月22日变更公示,于2021年3月29日生效。公告显示,变更后,商品属性发布规范调整为商品发布时必须正确标注品牌、产品规格、商品名称、原产国、化妆品保质期、限期使用日期范围、化妆品净含量、使用方法、警示语、是否含有CBD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