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支付机构间不得相互直接开放支付业务接口

金江
2021-01-25 09:24

1月25日消息,《电商报》获悉,22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简称《办法》)。

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有关问题答编辑问表示,为提高交易透明度,防范资金风险,明确规定支付机构间不得相互直接开放支付业务接口、不得相互开立支付账户,以及由此进行客户备付金划转。

《办法》建立了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清算机构和备付金银行组成的备付金监督管理体系。关于跨境外汇支付业务,《办法》指出,开展跨境外汇支付业务的支付机构,原则上可以选择不超过2家满足要求的商业银行,每家银行可开立1个跨境外汇支付业务待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同时,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支付机构,可以选择1家满足要求的商业银行开立1个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待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确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再选择1家满足要求的商业银行开立1个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待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作为备用账户。

《电商报》了解到,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客户备付金日终后全部集中存放于其在央行开立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中,《办法》自施行起设置6个月过渡期。

1、该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电商派观点或立场,文章为作者本人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2、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
相关阅读
1月25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披露了最新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非金融机构存款()达亿元,较11月上升亿元。据悉,客户,是指非银行支付机构为办理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而实际收到的预收待货币资金。商户在12月期间需准备双十二、圣诞、元旦这三个节点的活动,会留存一定的资金在平台上以供流转,一些用户也会抓住年底最后的优惠活动购置年货,上述因素或与上涨有关。
3月6日消息,据上海证券报报道,针对支付体系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长殷兴山在采访中表示,要完善支付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加快推动出台《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研究修订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支付机构分类评级、银行账户等管理制度。强化对大型支付机构的监管,推动回归支付本源,强化支付机构客户监管,坚决打击无证经营支付业务
此前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遵照国务院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已于2019年1月全部集中存管。相较于原办法,《办法》规定全额集中交存至人民银行或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并且规定客户的划转应当通过符合规定的清算机构办理。
2021年2月,支付机构总额创新高,2021年2月的总额达到亿元,环比2021年1月的亿元,增长。与原办法相比,《办法》规定全额集中交存至人民银行或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并且规定客户的划转应当通过符合规定的清算机构办理。
3月18日消息,据移动支付网消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近期公布的最新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显示,支付机构总额创新高,2021年2月的总额达到亿元,环比2021年1月的亿元,增长,同比2020年2月的亿元,增长。与原办法相比,《办法》规定全额集中交存至人民银行或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并且规定客户的划转应当通过符合规定的清算机构办理。
中国银联收千万级罚单
2月19日消息,人民银行近日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显示,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客户管理规定等3项违法行为,警告并罚款1540万元。此次罚单采取“双罚制”。除了中国银联给予重罚外,还有7名相关责任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罚款8万元—50万元不等,共计216万元。
今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金存管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