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马因“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被行政处罚
田宁
2021-03-15 17:39
3月15日消息,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3月2日,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受到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处罚类型为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处罚内容为警告。
此前,据媒体报道,北京市一消费者在盒马鲜生App购买的6只“鲜活大连扇贝”,收到货时有4只已经明显死亡,甚至变质。在与店员沟通无果后,店长摆出要动手打人的架势,此次维权以失败而告终。此事也引发网友对盒马产品“不新鲜”的讨论。
据了解,2020年底,多家媒体连续报道称,有市民在用盒马买来的筒子骨煲汤时发现不少异物、从盒马买的牛扒吃出透明条状物、在搞促销的盒马店中买到的商品反而更贵。
进入2021年后,亦有报道称,盒马销售的辣椒经当地市监局抽检不合格、消费者花一千多点的大龙虾上桌的却是一百多的小龙虾等。
启信宝数据显示,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累计有13条行政处罚信息。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1月至今,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通报了盒马出售的不合格食品超过20批次,涉及山东、江苏、上海、湖北、四川等省份,产品涉及蔬菜、猪肉、海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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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宁
电商脉搏,媒体前沿洞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