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扩大至7个
云合
2021-03-24 09:12
3月24日消息,近日,商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
据郑州海关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通知》,拥有综合保税区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开封、焦作、许昌3市也可以开展网购保税进口(1210)业务,之前河南省只有郑州、洛阳、商丘、南阳4个试点城市。以后,如有新设综合保税区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城市,也将享受这一政策。
数据显示,河南“单一窗口”2020年跨境电商进出口累计申报15057万单、货值12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3%、77%。目前,河南“单一窗口”软硬件设施已全面升级,系统峰值处理能力达1000单/秒,单日稳定处理能力在3000万单以上。
另据了解,根据《通知》,四川省德阳、绵阳、南充、宜宾具备开展1210业务条件。据悉,2018年11月,商务部等六部门出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在北京等37个城市试点运行,2020年进一步扩大至86个城市及海南全岛。此前,四川成都、泸州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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