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银在线因未按规定办理变更事项被央行营管部罚款3万
周兴
2021-05-02 17:10
5月2日消息,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4月30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办理变更事项被处罚款3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银管罚〔2021〕10号。
天眼查信息显示,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注册资本10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黄挺。
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互联网支付(全国)、移动电话支付(全国)、银行卡收单(北京市)(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5月2日);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等。
股权信息显示,该公司由网银在线(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100%持股,后者是京东数字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官网资料显示,网银在线是国内领先的电子支付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于为各行业提供安全、便捷的综合电子支付服务,合作商户已超过50万家,实现全行业的覆盖。
网银在线与包括五大国有银行、银联在内的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支持互联网、POS、手机等多种线上线下的终端支付形式,旗下有网关支付、京东支付(快捷支付)、跨境支付、代付、POS支付、单用途预付卡系统技术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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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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