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被义乌市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王小孟
2021-05-14 13:39
5月14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5月12日,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被义乌市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浙0782执5759号,执行标的为40682,相关案由为运输合同纠纷。
裁判文书显示,2019年9月16日,原告李发宝向被告张稳健购买申通快递单号20000个,单价2.3元,共计46000元。后被告张稳健向吴振山购买了20000个申通面单。2019年9月17日,因被告申通公司业务调整,将原告李发宝购买的20000个快递单中的17688个快递单号予以收回。嗣后,吴振山将17688个面单的款项退还给了被告张稳健。被告张稳健未将面单款退回原告,原告遂诉至本院。
5月份,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还面临两起涉及合同纠纷以及运输合同纠纷的案件,分别于5月24日、5月17日开庭,审理法院分别为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陈德军,注册资本17.5亿元,经营范围包含快递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装卸搬运等。
消息面上,申通快递5月11日发布公告,公司收到股东南通泓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泓石”)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获悉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截至5月11日,南通泓石累计减持股份7654.01万股,累计减持比例达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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