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股份: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
5月18日消息,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达股份或公司)5月17日晚间发布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并在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公告显示,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公司最近五年亦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5月17日晚间,韵达股份发布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显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0.00万元(含2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分拣设备自动化升级项目。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报告还显示,2020年,公司快递业务量保持高速增长,达141.44亿件,同比增速达41.02%,增速连续5年保持在40%以上高位;市场份额达16.97%,排名行业第二,连续5年持续提升。
此外,公司还在行业内率先探索自动化设备配套系统研发工作,自主研发集成了“全自动分拣系统”,该系统可通过自主计算出分拣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后推送至后续分拣端,分拣端根据前置数据进行快件分拣,并将快件准确、高效地输送至对应的分拣区域,进一步提升了公司自动化设备的技术和运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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