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拟发行不超20亿元中期票据和不超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6月7日消息,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通速递或公司)近日发布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资金流动性管理能力,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中期票据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方面,公告显示,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单期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在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超短期融资券方面,公告显示,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发行期限:单期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在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公告表示,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等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资金流动性管理能力,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圆通速递近日还发布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为圆通速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以下简称本次项目)的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原委派刘若阳先生、李懿范先生担任本次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金公司通知,刘若阳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次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本次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中金公司现委派田聃先生接替刘若阳先生担任本次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变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田聃先生、李懿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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