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调整不当获取使用信息实施细则相关条款
云合
2021-06-18 09:34
6月18日消息,淘宝网6月17日发布《淘宝网关于不当获取使用信息实施细则》变更公示通知(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了提升用户对淘宝网的购物体验,淘宝网将对《淘宝网关于不当获取使用信息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变更。
公告显示,此次规则主要变更点:构成不当方式的情形的说明进行细化。
具体来看,《淘宝网关于不当获取使用信息实施细则》变更后,哪些情形构成不当方式的解释为,淘宝尊重并依法保护会员及其他相关主体的数据权利,除会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协议对相关数据进行的合法获取使用行为外,为维护淘宝网的正常运行秩序、效率、用户个人隐私及商家商业秘密,会员不得在未经淘宝或他人事先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如下任一行为:向第三方租借账号;与第三方共享账号;自行、授权或协助第三方对平台商业信息或平台系统进行地址扫描、网络端口扫描、操作系统探测等扫描及/或探测;自行、授权或协助第三方以包括通过机器人、木马、爬虫等程序或设备监视、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等方式擅自获取使用平台商业信息/他人信息;向第三方有偿或无偿出售平台商业信息或他人信息;对外披露、共享平台商业信息或他人信息;其他不当方式。
此前,淘宝网还在6月1日发布《淘宝平台违禁信息管理规则》关于欺诈工具类商品及服务规则变更公示通知,为了规范淘宝网网购平台的市场管理秩序,为消费者营造安全安心的网购环境,提升消费者的购买信心和满意度,淘宝网将对《淘宝平台违禁信息管理规则》关于欺诈工具类商品及服务规则进行变更。此次规则变更于2021年6月1日进行公示通知,于2021年6月8日正式生效。此次规则主要变更点:新增折扣电费类商品及相关服务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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