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新增3条被执行人信息 执行标的超36.46万元

王小孟
2021-06-23 18:01

6月23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6月18日,圆通速递有限公司新增3条被执行人信息,案号分别为(2021)桂0903执493号、(2021)桂0903执492号、(2021)桂0903执494号,执行标的分别为208485元、86108元、70052元,总执行标的超36.46万元,执行法院为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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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案号为(2021)桂0903执493号的案件主要涉及蒋发延与玉林市恒速快递有限公司、广西玉林大昊快递有限公司、圆通速递有限公司相关合同纠纷,于2019年12月10日开庭。裁决书显示,法院最终裁定解除原告蒋发延与被告玉林市恒速快递有限公司之间的《合作协议》;解除原告蒋发延与被告广西玉林大昊快递有限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被告玉林市恒速快递有限公司应支付派送费154185.29元及资金占用费给原告蒋发延(计算方法:以154185.2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分段计算,自2019年7月24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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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被告玉林市恒速快递有限公司应返还风险保证金50000元及资金占用费给原告蒋发延(计算方法:以5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分段计算,自2019年7月24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广西玉林大昊快递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三项判决确定的义务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被告圆通速递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三、四项判决确定的义务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

驳回原告蒋发延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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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法院受理原告蒋发延与被告玉林市恒速快递有限公司、广西玉林大昊快递有限公司、圆通速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并依法作出(2019)桂0903民初950号民事判决,被告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不服该判决,向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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