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7月1日消息,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辉超市或公司)6月30日发布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2021年5月12日,永辉超市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决议:“三、按公司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9,312,990,205股(总股本剔除2020年回购的库存股203,295,403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共计分配利润186,259,804.10元。加上本年度现金回购股份金额1,540,171,681.78元,公司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21%;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2,093,237,749.23元转入下一年度;四、公司本次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公告显示,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回购数量或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股-3亿股或27亿元人民币,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5月22日,公司发布公告(编号:临-2021-30)《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自2020年11月5日至2021年5月21日,公司实施回购并完成,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93,214,4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3%。
基于上述情况,预计截至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9,516,285,608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合计有393,214,415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据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能参与利润分配,公司参与2020年度权益分配的应分配股数变动为9,123,071,193股 。本次拟分配总额为人民币186,259,804.10元(含税),以此计算每股可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0.0204元(含税,经四舍五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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