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调整《发票管理规范》 7月9日生效
7月4日消息,苏宁易购7月2日发布关于《发票管理规范》调整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规范商户开票行为,针对交易链路中产生的开票纠纷场景进行明确,故调整《发票管理规范》。该规则调整于2021年7月2日公示,将于2021年7月9日生效。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则。
公告显示,《发票管理规范》变更后,新增消费者需就商品配送费开具发票的场景,包括但不限于送货配送超期需消费者支付额外运费,无理由退货消费者支付退回商品运费等,商家应结合消费者开票信息、运费实付金额配合开具,发票明细可为“服务费”,再由商家与合作物流公司做进项抵充。
《发票管理规范》显示,若消费者通过商品下单环节在线申请发票,商家需在交易成功(交易成功,是指订单状态显示“交易成功”,下同) 后的10天内完成开票。若消费者通过“付款成功后在线‘申请开票’”流程提出发票申请,则商家需在交易成功后的10天内完成电子发票线上回传。若消费者在付款成功后联系商家要求开具纸质发票,则商家需在交易成功后的10天内完成开具并寄出纸质发票,商家寄出发票的时间以快递公司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
若商家未按时开具发票(或电子发票未按时线上回传),若消费者仍需开票,则赔付消费者税点的30%,作为发票延期违约金;如消费者无需发票,按税点赔偿消费者违约金。同时,对于该商品,苏宁易购将支持消费者发起的退货退款申请,但因消费者原因导致该商品已损坏的除外。在商家开票成功前,若消费者发起退款、退货、换货,发票申请的超时机制关闭,且不再适用上述违约赔付规则。若商家填写快递单号后的48小时内,在物流公司系统内无法查看到订单的物流状态(揽件、中转、派送、签收等),消费者投诉后,赔付方式同上。
此外,商家未按时开具发票,若消费者提出补寄发票申请,除赔付消费者违约金外,双方如有约定以双方约定时间,如无约定,商家应在1个工作日内开具并寄出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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