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节跳动头条商标被重新裁定
曾禾
2021-07-06 15:01
7月6日消息,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7月5日公开了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行政判决书,案号(2020)京73行初16038号,审理法院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判决书显示,此前被诉决定认定,诉争商标“头条”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注册申请予以驳回。本次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鉴于已生效的判决书中认定引证商标(某公司注册的“头条汽车”商标)应被撤销,不再构成诉争商标权利障碍。本案裁判结果为撤销相关被诉决定,并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决定。
据悉,今日头条由张一鸣于2012年3月创建,是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一款基于数据挖掘的推荐引擎产品,为用户推荐信息、提供连接人与信息的服务。2016年9月20日,今日头条宣布投资10亿元用以补贴短视频创作,后独立孵化UGC短视频平台火山小视频和抖音短视频。2017年2月2日,今日头条全资收购美国短视频应用Flipagram。
近日,曾有媒体报道,字节跳动旗下的头条号平台无法注册,且最早在2020年9月,就有网友反应无法注册头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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