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o因不退还用户押金被罚5万 未缴纳罚款被申请执行
7月6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今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与ofo小黄车关联公司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公开,相关案号:(2021)京0106行审52号,审理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审理经过显示,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2019年底开始,不再退还ofo平台承租人申请退还的押金,经原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约谈责令改正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向承租人退还押金,构成承租人申请退还押金时,未及时退还,经约谈拒不改正。此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的规定。2020年5月14日,原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对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处以50000元罚款。该《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送达后,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也未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经催告后,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向本院申请执行。
法院认为,原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作出的京交法(9)字09ZXC2000009《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被申请执行人收到该决定书后,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亦未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经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催告其履行义务后,被申请执行人未进行陈述、申辩,且仍未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依法向本院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最终裁判结果为,对原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于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四日作出的京交法(9)字09ZXC2000009《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执行。
此前,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1)京0108执15027号,执行标的13416156元,关联案件为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合同纠纷。7月2日,天眼查信息显示,ofo关联公司青岛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更新一则注销备案信息,注销原因为决议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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