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支持规范跨境电商等新型贸易业态健康发展
金江
2021-07-14 14:44
7月14日消息,日前海关总署署长倪岳峰主持召开总署第四十一次形势分析及工作督查例会。会议要求,全国海关要大力支持外贸创新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单一窗口”对接、AEO互认合作、电子证书国际联网。
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大力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全面推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推动探索实施高端制造业全产业链保税模式,支持规范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等新型贸易业态健康发展。
昨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介绍,今年上半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同比增长27.1%,外贸进出口总值连续13个月保持同比增长,进出口规模创下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同时,跨境电商进出口增长28.6%。
海关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全国综合保税区快速发展,实现进出口值2.08万亿元人民币,与去年同期相比(下同)增长31.6%,比进出口整体增速高3.4个百分点。其中,出口11067.3亿元,增长36.4%;进口9763.7亿元,增长26.6%。
上个月,海关总署发布公告,为认真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养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以下简称“跨境电商”)健康有序发展,助力企业更好开拓国际市场,经研究,决定在现有试点海关基础上,在全国复制推广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以下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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