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人丽妆因广告表述不准确被罚款4万元
李伊
2021-07-27 15:10
7月27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近日,丽人丽妆(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万元,处罚事由为对商品的性能、用途、质量、成分、价格、有效期限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质量、价格、允诺等表示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白等。
资料显示,丽人丽妆(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法定代表人黄韬,注册资本约1.84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等。
值得一提的是,7月15日,丽人丽妆发布公告,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黄韬的通知,因其与配偶翁淑华的离婚纠纷,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今年4月,丽人丽妆发布财报业绩,公告显示,该公司今年一季度实现营收7.55亿元,同比增长15.51%;净利润4449.75万元,同比增长5.0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358.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06%;基本每股收益为0.11元。
2021年一季度,丽人丽妆电商零售业务营收为6.99亿元,同比增长16.55%,毛利率为43.08%;品牌营销运营服务营收为2932.65万元,同比减少44.17%,毛利率为73.57%,其他营收为2730.5万元,同比增长1317.02%,毛利率为-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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