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诉惠头条app推广作弊被驳回 一审被判支付66万结算款
8月12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近日,五八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书铭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公开,案号(2021)京03民终10152号,审理法院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该判决书显示,根据协议约定,书铭公司在其推广空间嵌入58同城宝推广代码,针对书铭公司平台用户进入58同城宝推广页面的继续点击行为,将按照协议及58同城宝相关规则向书铭公司计算和支付分成款项。现五八公司结算了部分款项,就剩余款项,以书铭公司存在作弊行为为由扣除。
就此一审法院认为,根据五八公司提交的证据,书铭公司在合作过程中确实存在着同一用户频繁点击、切换多城市、点击多类目等行为,有违常人使用习惯,书铭公司对此亦未作出合理解释,故五八公司关于书铭公司存在作弊行为的答辩意见,一审法院予以采信。
但关于作弊后应扣除的分成款金额,一审法院认为,双方协议中并未约定此情形下具体扣减比例,五八公司根据系统自行测算扣减60%的金额,没有依据,且该比例过高,故一审法院予以调整。因4月已结算金额超过了90%,故五八公司扣除剩余4月未结算金额在合理范围。对于3月结算金额,一审法院酌情确定扣除20%,扣减已结算部分,五八公司应再向书铭公司支付660730.99元。
上诉人五八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称一审法院仅认定扣减20%的做法明显是不公平的;书铭公司的作弊行为性质恶劣,已接近刑事打击的边缘,应实施高额的处罚使其进行通过诚信履约来获取其应获取的利益等。
二审法院查明后认为,五八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本案裁判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此前,智联招聘曾起诉58同城不正当竞争,获赔超106万元。法院称,魔方网聘公司在其公众号使用“智联招聘”字样的行为构成混淆行为;通过“省钱招”插件,在智联招聘网站投放比价信息的行为属于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经营网络服务中插入链接,影响用户选择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魔方网聘(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由58同城招聘关联公司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2、电商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发现文章、图片等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ds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