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抖音回应被强制执行 法院未判决二者承担责任
宋妤
2021-08-20 16:22
8月20日消息,今日早间,有媒体报道,腾讯抖音均被强制执行,今日下午,针对此事,腾讯抖音均回应称法院未判决二者承担责任。
天眼查信息显示,8月18日,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等新增被执行人,案号(2021)鲁0116执2247号,执行标的为12000元,执行法院为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天眼查信息还显示,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抖音平台运营主体)成立于2016年3月,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梁汝波,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等。该公司的最终受益人为张一鸣,疑似实际控制人也为张一鸣。
据了解,此前,腾讯就因抖音涉嫌侵权《扫黑风暴》一事向其索赔1亿元,但抖音相关法务负责人回应,尚未收到法院通知,且《扫黑风暴》此前已与抖音建立合作。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也已就该事于8月17日立案。
而这也不是第一次腾讯与字节跳动对簿公堂。8月4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原告腾讯公司称,被告明知其“抖音”网站及“抖音”App上的《王者荣耀》游戏短视频未经授权,却为了吸引流量,放任、帮助用户传播侵权短视频,且接到原告的侵权告知函后拒绝删除。
最终判决结果为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赔偿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维权开支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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