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海关完成首票“陆转水”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
金江
2021-08-26 17:50
8月26日消息,据江门日报消息,近期,832件日用品在江门跨境电商快件分拣清关中心完成申报,经外海海关查验放行,运抵江门高新港通过水路出口。这是江门关区首票“陆路转水运”跨境电商零售出口(9610)业务,本批货物价值约96万元。
资料显示,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是一种境内企业直接面向境外消费者在线销售产品和服务的新型贸易模式,在灵活便捷满足境外消费者需求的同时,有助于本地企业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外海海关工作人员表示,跨境电商零售出口(9610)“陆路转水运”业务将进一步拓展江门市跨境电商快件分拣清关中心服务功能,是江门海关实现本地特色产品“卖全球”、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2020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江门市成为国家第五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今年早些时候,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发文,明确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意味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扩展至江门市。
7月26日,江门完成跨境电商9710模式出口首单业务。海关监管代码9710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可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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