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股份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
8月27日消息,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韵达股份)8月26日晚间发布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上海韵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达网络科技)系韵达股份下属全资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其已经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67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授信额度,具体金额、利率、期限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为保证韵达网络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韵达网络科技下属全资子公司拟为韵达网络科技在银行的贷款事项提供担保。
公告显示,韵达网络科技全资子公司天津天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诚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吐鲁番韵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具体担保主体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拟以对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韵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为韵达网络科技的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涉及的担保主体与被担保主体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法人主体,已经履行子公司内部决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担保方式为担保人(韵达网络科技下属全资子公司)将所拥有的应收账款质押给银行,为债务人(韵达网络科技)全面、及时履行其与质权人之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67亿元人民币。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质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371,083.63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355,858.7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75%,均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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