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气森林申请冻结山寨商300万资产
柏纳
2021-09-08 15:44
9月8日消息,天眼查数据显示,9月6日,北京元气森林饮料有限公司与吉林省韵丰饮品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公开,审理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裁定书显示,元气森林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尚品习饮公司、韵丰公司名下价值3000000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本案裁判结果为,继续冻结被申请人尚品习饮(北京)食品有限公司、吉林省韵丰饮品有限公司名下价值3000000元的资产。
天眼查显示,元气森林(北京)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注册资本约27407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炳前,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文艺创作;出租商业用房;销售食品等。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元气森林曾以二公司未经许可生产销售使用“燃”字样的饮品侵害了相关商标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提起诉讼,最终获赔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5万元等。
5月25日,元气森林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公布,元气森林败诉,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认为,诉争商标汉字“燃”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标志,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或者认为商品来源之间存在特定的联系等。
据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元气森林公司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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