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收关注函 第一大股东变更披露不合规
王小孟
2021-09-23 10:46
9月23日消息,昨日,深交所向新宁物流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第一大股东变更已近半个月,截至目前仍未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原因,并要求公司说明疑似资金占用事项的解决情况及立案调查进展。
2021年9月8日,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振越”)减持公司股份434.23万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京东振越持有公司股份44,668,711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公告披露日,京东振越持有公司股份35,606,4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97%,曾卓持有公司股份36,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13%,公司第一大股东由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曾卓。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相关规定,曾卓应于上述股份变动3日内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予以公告,请曾卓说明截至目前仍未编制及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原因。
根据前期公告,新宁物流子公司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程信息”)关联方曾卓(亿程信息原法定代表人、时任董事长)、谭平江(亿程信息时任董事、公司副总经理)疑似通过预付采购款的方式占用亿程信息5820万元资金。针对该事项新宁物流已收到广州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
该《立案告知书》要求新宁物流说明上述疑似资金占用事项的解决情况及立案调查进展。此外,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曾卓,新宁物流须说明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9.4条第五项、第9.5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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