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调整不当获取使用信息实施细则 9月30日生效
云合
2021-09-24 11:50
9月24日消息,淘宝网9月23日发布《淘宝网关于不当获取使用信息实施细则》变更公示通知(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了给买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体验,淘宝网将对《淘宝网关于不当获取使用信息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变更。此次规则变更于2021年9月23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1年9月30日正式生效。
公告显示,此次规则主要变更点:增加不当方式描述:未经允许使用平台商业信息/他人信息;增加一个处置措施:限制使用特定管理工具。
具体来看,不当获取使用信息,是指通过租借/共享账号、协助第三方扫描系统等方式获取平台商业信息/他人信息,或未经允许发布、传递、出售、使用平台商业信息/他人信息,影响淘宝网的正常运营秩序、效率、体验或致使平台商业信息/他人信息存在泄露风险的行为。淘宝网可删除被泄露的信息或要求会员消除影响,收回或要求会员返还获得的不当利益。情节一般的,每次扣B类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B类6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B类48分。对于淘宝网排查到的不当获取使用信息的会员,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公示警告、限制使用特定管理工具等措施。
此外,会员因在账号管理、内部管理、合作伙伴管理、系统安全等方面存在过失而导致他人个别信息泄露或被不当使用的过失,指会员因自身信息安全保护措施不健全、内部管理等非故意原因导致信息泄露的。合作伙伴管理,指软件服务、物流服务、运营服务(包括外包客服运营等)、数据分析服务等服务合作方的选择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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