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邮政管理局:企业间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已得到明显遏制
王小孟
2021-10-08 16:25
10月8日消息,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表示,经过近四个月的治理,企业间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已得到明显遏制,快递价格较前期也有了明显回升,快递末端派费得以有效保障,基层考核项目也逐步得到精简,如圆通已缩减考核项目,下调考核力度,对62项考核进行了调整,取消了34项考核任务;申通对不合理的服务类考核项目将精简1/3以上。基层网点亏损大幅减少,基本恢复到往年正常经营状态。
为强化快递市场监管,整治快递行业当前存在的恶性竞争等突出问题,保护广大用户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近期采取了多项措施推进市场秩序整顿。
浙江省邮政管理局按照国家邮政局市场秩序整顿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制定浙江具体实施方案,构建“义乌为核心、区域联动、发现即处理、省内溯源头、跨省推移送、品牌抓管理”治理体系,对恶意低于成本价竞争扰乱市场秩序、违反服务标准、损害用户权益等行为集中开展治理整顿。
同时,为体现总部治理,浙江局于近期向中通、圆通、申通、韵达等主要品牌企业全国总部发出科学规范做好浙江区域快递业务经营管理相关工作的函,从“快递进村”、快递员权益保护、市场秩序整顿等几方面近期重点工作向主要品牌快递企业全国总部提出要求,要求其强化内部精细化管理,扭转以罚代管局面,科学确定派费,保障快递员合理收入。
值得一提的是,9月29日,《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予以发布,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明确,不按快递单注明要求上门投递的,或者未按收件人回复信息要求上门投递的,可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最高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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