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开展专项行动 加强网络销售化妆品监管
10月12日消息,国家药监局昨日发布通知称,为加强网络销售化妆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违法化妆品行为,决定自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再次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
此次工作重点包括:清理未经注册或者未备案的化妆品、清理标签违法宣称的化妆品、清理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化妆品三项内容。
具体而言,国家药监局将对电子商务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展示的化妆品产品标签等信息是否全面、真实、准确且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一致开展重点检查,对标签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违法宣称药妆、干细胞、刷酸、医学护肤品等的化妆品进行清理整治,并重点关注儿童化妆品、祛斑美白类化妆品等的质量安全情况。
(图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据了解,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值得关注的是,《规定》中第十五条明确:电子商务平台内儿童化妆品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经营儿童化妆品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全面、真实、准确披露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一致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并在产品展示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儿童化妆品标志。
除此之外,《规定》第十四条还提出,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直接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儿童化妆品标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并保存相关凭证,如实记录化妆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使用期限、净含量、购进数量、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购进日期等内容。
《规定》还鼓励化妆品经营者分区陈列儿童化妆品,在销售区域公示儿童化妆品标志。鼓励化妆品经营者在销售儿童化妆品时主动提示消费者查询产品注册或者备案信息。
(图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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